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调研报告(市纪委监委)
xx年以来,xx市纪委围绕学习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实践“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对此作了调研与思考。
一、运用“四种形态”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认识。结合“xxx”专题教育和“xxx”活动,把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重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意识,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乡镇和市直部门通过各种培训形式,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党员、干部,使之对“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市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清晰“治未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四道防线,明确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并真正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立足学思践悟,促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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