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中农民合作社对策与思考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有效载体和组织形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要求把农民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当前正值“十三五”规划目标即将完成,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关键时期,迎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新发展阶段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了发展良机,在新发展阶段,如何把握大势,以人民为本,实现农民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是本文要探讨的中心问题。
农民合作社正处于发展的最好时期
农民合作社发展在我国的实践,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源起到今天,已近七十年历史。有好的发展时期,比如互助组与初级社阶段。也有发展不好的时期,如高级社与人民公社时期。检验好与不好的标准有若干,但归根结底,除了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外,从内生动力来看,农民愿不愿意、主不主动入社是最核心的方面。简言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民自觉自愿组织参与的,都有好的表现,而违背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靠政府行政命令推动的,都会产生事与愿违的不良效果。据此,笔者认为现阶段是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最好时期,其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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