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力系列文章:论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的现实意义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包含防范、化解两个方面,防范是指风险尚未发生的洞察、防控能力,化解是对风险发生后坚决斗争、有效处置能力。善于发现风险,深入研判风险发展趋势,及时有效防控和化解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综合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大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研究探索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又扛不住,国家安全就可能面临重大威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就可能被迫中断,我们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有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有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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