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区县)(森林防火)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原州区“3.13”火灾教训,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火灾事故,按照《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关于印发<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应急指办发〔2021〕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游人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勢,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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