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解读(安全生产)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宣传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这两部法规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坚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明确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的工作职责、程序和相关要求,确立了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对于提升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规定》《意见》的背景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重要实践,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任务。当前,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的职能职责、工作定位、运行模式、调查方式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已有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同时,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制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作出全面规范,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领域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有关要求,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中央纪委制定法规制度对开展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作出规范,体现了对安全生产领域执纪执法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制度建设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理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和必要性。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制定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法规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捍卫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践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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