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镇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结合xx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村(社区)为重点,认真查找和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时间安排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xxxx年xx月)以来,xx镇所辖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三、排查整顿范围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乡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x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审查入党材料,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四、排查整顿主要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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