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谈话函询工作制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xx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明确概念内涵。谈话函询是指xx县纪委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当面谈话或书面函询方式向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其作出回复的一项监督措施。
二、采用具体方式。为增强谈话函询的针对性,使谈话函询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能推动工作落实,规定对有关问题线索,可单独采取当面谈话或书面函询方式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询问了解,也可以合并采取谈话和函询方式进行。
三、遵循基本原则。对党员干部谈话函询,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注重平时小事提醒、细节督促,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坚持违纪必究,教育与惩戒并重,预防与惩戒并重,帮助党员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的良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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