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三零创建”工作若干举措(15条)(局机关)
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我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按照属地管辖、系统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为推动系统内部、监管领域形成上下协调、条块联动、区域衔接的工作局面,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指导和开展“三零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深入分析研究,找准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并全力推动落实。
1.省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三零创建”工作指导小组。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食品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各处(室、局、队)负责人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三零创建”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成员由办公室、人教处、法规处、注册处、信用处、稽查处、消保处、质量监管处、食品协调处、餐饮处、特设处、审批处、机关党委、xxxxx指挥中心等组成。
2.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民主协商、决策机制,加强民主监督评议,对涉及职工利益事项,积极开展对话沟通,防止因协商不够引发矛盾纠纷,并积极开展系统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定期分析研判,做到纠纷线索早发现、早预防,重大矛盾及时预警,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保持系统内部和谐稳定。
3.xx工商学校作为省局直属“三零”单位创建主体,要结合职能实际,严格“三零”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信访问题、安全风险和社会治安等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组织保障有力,相关制度规范,责任落实到位,着力化解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二、化解矛盾纠纷,整治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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