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引领自我革命的实践路径的思考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将“坚持敢于斗争”“坚持自我革命”概括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两条历史经验。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
“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并把“坚持发扬斗争精神”确定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一条重大原则。当前,我国正处于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新阶段,经历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然而,挑战与机遇并存,百年变局又遭遇突发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瞬息万变,国内建设发展任重而道远。因此,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在深刻把握斗争精神和自我革命内在关系的基础上,用新时代的斗争精神引领自我革命,以攻坚克难、冲破困境的现实行动,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的斗争精神与党的自我革命辩证统一、相互促进。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离不开秉持党的斗争精神。党的斗争精神也需要通过逐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充实自我,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党的斗争精神同自我革命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好、运用好党长期奋斗形成的这两条宝贵经验,辩证地把握和运用好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对于我们党在新征程上应对挑战、攻坚克难,实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斗争精神为自我革命提供理论武器
(一)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为自我革命提供理论支撑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从历史进程的角度分析,马克思主义从萌芽、酝酿、诞生到实践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迎难而上追求真理和坚持不懈解放人类的斗争史,斗争精神是马克思主义鲜明的理论品格和精神底色。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是伴随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实践而产生的。19世纪30年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爆发于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法国里昂工人起义、英国宪章运动、德意志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的欧洲三大工人运动,浩浩荡荡地拉开无产阶级这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出场的历史序幕,并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阶级基础。马克思从实践中汲取斗争经验,提炼斗争精神,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的力量”[1],广大人民群众想要实现推翻反动统治的目的,必须坚持和弘扬斗争精神。只有坚持科学的斗争精神,才能引领无产阶级同各种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作坚决斗争,才能在现实中与各种反动、落后势力作坚决斗争。因此,在实践层面,马克思同各种旧势力进行斗争,在理论层面,马克思同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旧唯物主义哲学、机会主义等旧思想进行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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