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范文)
2024-02-17 23:10:35 134

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坚定服务城市发展、服务社会民生、参与市场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战略支撑和基础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市属国有企业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国资国企工委管理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准确把握出资人监管边界,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权,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坚持差异化考核。遵循企业发展规律,结合功能定位、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分类分企确定考核指标及权重,提高考核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正向激励,促进企业形成核心竞争能力,增强核心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统一。强化战略引领,坚持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近期效益和远期发展考核相结合,注重可持续发展。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

        0.08142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