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关键期”需深入推进重点突破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是建设目标,法治政府是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必须率先取得突破。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关键期”,需深入推进,重点突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是我国行政法学专家,直接参与过多项重要立法工作,投身法治政府建设。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马怀德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指出,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要针对性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迈进。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也对国家治理和法治建设提出挑战。马怀德认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回应数字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挑战,同时顺势而为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骨干工程
《21世纪》:未来五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更加完善。应该如何理解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关系?
马怀德:法治体系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含五个部分: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五是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方面涉及了国家治理制度的形成和实施,蕴含着国家治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是法治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逻辑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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