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法治化进路
2024-05-22 23:27:50 60

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法治化进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并强调“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1]。这为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密团结在一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和思想保证。回眸人类社会的发展脉络,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前行进程最为持久也最具深层影响力的往往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观念集合,即呈现出的社会整体性意识形态。在当代语境下,这种观念集合就是我们必须高扬并引领前行道路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建设和法治建设同属上层建筑范畴的建构,两者必然存有共通性和观照性的搭接之势,依托法治之维探寻意识形态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契合性路径,对筑牢和强化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意义重大。

一、法治之于意识形态建设的价值意蕴

1.应然走向:意识形态领导权在法治场域的展开

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形成于社会的政治生活,是以阶级利益为内涵的,展开意识形态的分析不能游离开阶级社会的政治统治方式,“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2]。也就是说,任何统治阶级基于维护与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本能,会通过推行一系列反映本阶级意愿追求、利益主张的观念形态,来引导人们接受并服从,从而确保人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的一致性,达致社会走向的稳定及治理目标的实现。在现代政治语境中,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构成了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其成为政党产生和发展的必备要素,更与政党政治所谋求的治理愿景具有天然同构性,或隐或显地呈现出明确的政治诉求,是作为新国家制度架构的观念基础而具有先导性,作为现代国家的“软实力”而具有核心性[3],这就是说在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进程中,意识形态作为执政党的软力量,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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