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企业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县域经济体系的主体之一民营企业正在助力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了不断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破除市场壁垒,2024年2月,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始着手起草。
一、地方民营企业与县域经济发展协同联动的理论阐释
民营企业与县域经济互相影响、发展互动、协同联动。知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曾经用三句话极度形象地描述了民营企业与县域经济间的关系,即“无民不稳、无民不富、无民不活”,民营企业关系中国的长远发展。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县域发展的核心环节,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越发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首先,县域经济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成分,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其构成了国家经济的基础。县域经济是否能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关系到国家发展、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其次,县域本来是一个行政区域概念,县域主要是指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是我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
“三农”均属于县域所管辖的范畴。因为我国农村人口所占全国人口总数比例较高,农业农村在我国县域经济社会结构中占据较大比重,所以经济要发展必须以实现广大农民的小康生活为前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发展县域经济要以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域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最后,党和国家向来重视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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