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市委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xx发〔201xx〕18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xx发〔201xx〕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如下:
一、市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传达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按照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精心谋划、安排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年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计划,研究具体措施办法,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落实。
3.加强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具体指导督导。全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战线、联系点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l次。
4.发挥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
5.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6.年底向省委、省纪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全委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7.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和违规用人。
8.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对下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全年分级分类检查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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