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防护商品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市级)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近期多个地县、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防护用品出现价格上涨和脱销情况,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肺炎疫情价格监管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按照委领导批示要求,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肺炎疫情价格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履行好价格监管职责,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严肃从重处理好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体现威慑力。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