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住建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xx人社〔xx〕3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绩效考核对象
绩效考核对象:局属事业单位。
二、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的年度重点(专项)工作、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单位职能职责的公益目标任务,结合事业单位各自工作实际,考核指标设置为综合考核指标和专项考核指标。
1.综合考核指标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行风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专项考核指标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年度重点(专项)工作,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以及单位职能职责的公益任务。
绩效考核分值实行百分制,其中综合考核指标分值占总分值的30%,专项考核指标分值占总分值的70%。
三、绩效考核办法
1.综合指标分值:局属事业单位对综合指标自评分值(附详细证明材料),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而后由负责综合指标的局机关科室按其完成情况审核提出建议考核分值,向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汇报,研究评定事业单位综合指标得分。
2.专项指标分值:局属事业单位根据专项考核指标,形成绩效报告(附详细证明材料),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开展集中评审,评定局属事业单位专项指标得分。
3.局属事业单位的考评总分值为综合指标分值、专项指标分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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