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2020年度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意见》(xx委发〔 2020 〕x号)和全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时间
2020 年 1 月至 12 月。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高位推动。
严格实行 “ 一把手 ” 负责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完善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各乡(镇)党委、政府至少专题研究 2 次、县级各部门(单位)至少专题研究 3 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完成时间: 4 月 30 日前)二是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方案,排出任务书,挂出作战图,定出时间表,要保障创建经费投入,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切实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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