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规范xx县人民政府、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印章管理
1.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派专人(办公室综合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2.使用印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用印原则,所有用印,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办理。
3.加强用印档案管理,用印后的文件底稿、附件、用印领导审批表单等相关资料由县政府办综合室负责人妥善保管,每月整理归档一次,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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