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推进情况的报告
2020-02-20 13:27:14 112

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推进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拥有所有权的养老机构,委托给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力量进行整体性的运营和管理。公建民营是实施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对照周边县市区工作进度,现将我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级要求

(一)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要求,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置改革过渡期,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

(二)省政府文件。《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x政发〔2014〕13号)明确,原则上今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行;到2020年,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力争达到70%,培育若干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服务机构。20xx年8月份出台的《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xx政办发〔20xx〕77号)规定,到2022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总床位数的比例不超过30%,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比例不低于80%。

(三)省市的要求。省民政厅、xx市民政局要求20xx年35%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要实现公建民营。其中,xx市将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纳入20xx年度xxx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x市民政局将此项工作列为20xx年度全市“养老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20xx年度市民政局对县市区民政工作考核范围。

二、运作情况

(一)比较成熟模式。目前公建民营推进比较顺利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新建成的养老机构,如xx滨江区阳光家园(总投资x个亿,设置床位xx张,委托xx运营)、xx县社会福利中心(总投资xx个亿,设置床位xx张,委托xx集团运营);另一种是原养老机构设施老旧、床位入住率较低,如xx对5个养老机构进行设施改造后整体打包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平湖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设施改造后同步委托运营。

(二)承接机构情况。从全省情况看,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承接机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省内外具有养老、医疗经验的机构,省内如xx金色年华、xx红景天、xx集团;省外如xx红日、银康等。另一种是房地产公司等刚起步转型健康养老产业的机构,如xx集团、xx绿城等。从xx市公建民营情况看,承接机构以市外机构为主。(详情见附表)

三、我县情况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我县目前在运营的养老机构有x家,县级x家,xx街道、xx镇、xx镇、xx镇、xxx镇各1家,在建养老机构2家(xx养老院、xx养老中心);其中运行的养老机构中公建民营有2家(老年公寓三期和xx镇银康养护院)。

(二)公建民营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的指标,我县2家,20xx年已完成考核指标。其中xx县幸福颐养康复中心(老年公寓三期)由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运作,目前入住老人xx人,入住率为12.9%。另外一家百步镇银康养护院于20xx年5月实行公建民营,承接机构为上海银康老年公寓,现有床位数xx张,入住老人xx人,入住率32%。从目前运营情况看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

        0.07990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