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级)
为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完成2019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201x〕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办〔201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充分发挥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力争到2019年x月底前,完成首批示范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确定一批市级标杆企业;2019年xx底前,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2020年xx月底前,全市各行业领域建立规范、管用、智能、可持续、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省市无缝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二、基本要求
推进过程求稳、求实、求效。求稳,坚持示范引领,逐步扩大范围,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求实,企业层面为主,层层培训、全员参与;求效,把实际效果作为体系建设标准,把行业示范企业选树为市级标杆企业,把市级标杆企业推荐为省级标杆企业,把具有实践经验的实操人员选聘为省、市级技术专家,指导其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行业推荐,试点申报(2019年x月)。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健康、教育、商贸、建材、装备制造、机械加工等行业部门,选择一批安全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和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基础条件、在同类型企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积极性的企业(单位),报市安委会研究确定,作为全市首批示范企业(单位),建立台账,并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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