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组织章程(市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于2019年x月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x编﹝2019﹞xx号)整合xx市旅游信息中心、xx市旅游咨询培训中心,为xx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单位地址位于xx省xx市xx路xx号。
第四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为:贯彻落实旅游业公共服务发展政策法规、规划标准,开展本市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智慧旅游建设,承担“xxxxx”旅游热线服务工作;承办全市旅游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指导旅游业电子商务,开展旅游网络宣传;负责旅游商品研发和管理,引导旅游商品品牌建设;承担旅游商品整体规划、行业规范、管理、对外宣传及信息交流工作;贯彻落实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培训;承办旅行社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年审工作;承办旅游行业系统的其他人员继续教育及专题培训工作;承担xx旅游惠民一卡通发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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