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思考
十八大以来,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要求,切实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深化落实“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风建设、权力监督、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推动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急需解决。
一、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做法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职能。一是企业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措施,通过媒体渠道公开落实“两个责任”的举措;企业各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逐级约谈所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二是切实强化监督职能。成立部门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与效能监督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纪律检查工作倾斜。三是坚决落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规定,只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六项职责,强化一线监督。四是突出作风建设。以效能风暴行动为重要载体,以暗访为主要形式,加强效能督查并增加曝光力度,深化作风建设。五是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干部做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六是强抓执纪办案。畅通基层员工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检举受理渠道。坚持举报归口受理制度,每月定期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企业纪委,规范管理举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流转严密、管理有序。对实名举报实行限时办结和反馈,对在查案件,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创新权力监管方式,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一是创新权力监管方式,突出各层级监督重点。强化述廉制度,采用“访廉、述廉、询廉、评廉、用廉、督廉”等环节,解决同级监督过软问题。强化监督层级,探索实行纪工委管理模式,解决上级监督过远的问题;强化监督主体,健全完善“监督委员会”制度,解决监督过空的问题,构筑了全方位的权力运行安全网,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管。二是实行各部门联系监管。建立部门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各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工作制度,部门纪委常委会委员对所联系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三是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坚持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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