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市级)
2020-03-10 07:59:03 118

气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市级)

 按照xx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xx市监联字〔2020〕2号)通知要求,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查对象

检查危化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实地查看防雷装置,检查防直击雷装置是否齐全完好、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的企业是否装有浪涌保护器;实地查看检测报告,检查防雷装置年检报告是否齐全,报告是否规范。安全管理是否健全,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等。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定向抽查,按照监管对象类型、性质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对随机抽查对象,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气象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检查,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3、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从《xx市气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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