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方案(市级)
2020-03-18 07:19:03 138

2020年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方案(市级)

以全市所有建制镇、乡、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尤其是承载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平台的乡镇(街道)为主要对象,以建成区为重点,兼顾辖区全域,统筹推进城镇村三级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推进xx个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

到2020年,在所有xx个小城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xx个左右小城镇率先达到美丽城镇要求。

到2022年,xx个左右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其他小城镇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初步构建以小城镇政府驻地为中心,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初步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使美丽城镇成为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突破口。

到2035年,美丽城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市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x月至2019年xx月)

阶段目标:全面建立市、区县(市)美丽城镇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市和各区县(市)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明确全市创建对象、培育对象和创建时序;强化部门合力,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书,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重点:建立市和区县(市)美丽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对照美丽城镇建设要求,各区县(市)制定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对照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五方面要求,统筹梳理和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明确县域美丽城镇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责任表、项目库;提出县域范围内美丽城镇建设分类和三年目标任务。明确每个小城镇的定位、任务和要求,形成“一镇一方案”。创建省级样板镇的小城镇编制行动方案,明确样板镇的建设目标、重大项目建设时序、主导产业培育、风貌管控指引等要求,实现样板镇“一镇一特色”,差异化特色化推动美丽城镇建设。研究制定美丽城镇建设资金、土地、技术等各项保障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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