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农”工作要点(市级)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系列重大部署,在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三条底线”的前提下,贫困县全部摘帽,粮食生产实现“十六连丰”、产量稳居全省第一,特色产业规模质量“双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覆盖所有乡镇,xx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城乡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农业农村发展保持稳中有进良好态势。但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我市“三农”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主要有: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大,防返贫和巩固成果任务艰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生态环境脆弱;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低,农业机械化、科技难以有效推广,农业发展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全市47%的村没有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弱,农村发展活力不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突出,农村常住居民不足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左右的土地撂荒,农业农村发展面临后继乏人的问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村集体组织管理能力较弱,农村民主管理与社会治理乏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市“三农”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工作,突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以改革为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加快建设xx现代农业先行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和全国知名现代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两区一基地”,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稳定在xx%左右,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xx万亩、总产xx万吨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对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排查政策落实,实现脱贫任务清零,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xx万户xx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全面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基础上,对特殊贫困群体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保、养老保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具备条件建制村实现通客车、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贫困村实现网络全覆盖、全部通动力电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目标。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深入排查农村居民“两不愁三保障”漏洞缺项,逐项整改清零、逐户对账销号。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及应对机制,健全并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及时给予帮扶。持续推进产业扶贫,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全面开展消费扶贫,组织好产销对接。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抓好转移就业、创业精准对接,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稳岗和管理工作,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扎实做好xx万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扶持工作。推进生态扶贫,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规模,强化其他行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探索建立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管理运营管护机制。持续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严格落实贫困县“四个不摘”要求,对已脱贫人口做到结对不脱钩、监测不放空、政策不断档。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持续开展党委(支部)书记遍访行动,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联镇制度。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保持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伍稳定。深化扬榆扶贫协作,推进“万企帮万村”活动,支持社会力量扶贫。保持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力度不减,加大对扶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支持指导力度。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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