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
(2019—2021年)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新一轮(2019-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再迈上新台阶,根据xx市委办公厅、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19-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规范履行职责,在完善服务管理、培育文明风尚、开展主题活动、创造优良环境上,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和信心积极努力,创新方式和举措,努力助推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xx建设,充分展现全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19年起,在多年创建的基础上,全员参与,全力推进,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创建常态,深化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2021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工作原则
(一)把握灵魂主线的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全过程,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社会风尚建设、家庭美德建设,培育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二)着眼为民利民的原则。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全委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最高标准,从群众最关心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抓起,积极推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落实办法,使全委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惠及广大市民群众。
(三)强化问题导向的原则。坚持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突出教育引导、设施配套、机制完善和文明风尚培育,使创建的过程成为提高全委系统全体职工道德及素质、推动全市农业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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