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项目居民议事员票选制工作实施意见(街道)
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居民议事员票选制,是指街道办事处在广泛征集各村、社区、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居民议事员在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上,以投票方式选择决定,并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接受居民议事员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指由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且当年计划完成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重大民生实事。
为了充分发挥街道居民议事会在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本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委办发〔20xx〕xx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就开展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以尊重民意、激发民力、服务民生为根本目的,以规范有序、创新发展、务求实效为工作原则,使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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