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制度(区县)
2020-04-01 17:05:37 88

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制度(区县) 

为进一步改进交通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指: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一项机关效能监察制度,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遏制以权谋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措施。

二、依据行政管理相对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xx区交通运输局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四、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的内容为xx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的形式为通过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设置政务公开查阅区、政务公开查阅点更加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五、依申请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申请

1.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地址:xx区xx街xx号;传真:xx;电子邮件:xx)。

2.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3.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二)答复

收到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3.不属于受理掌握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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