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采集核查核准工作方案(市级)
2020-04-01 17:51:28 101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采集核查核准工作方案(市级)

根据xx扶贫办《关于印发<xxx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采集核查核准工作方案>的通知》(x扶办发〔2019〕xx号)和《xxx建档立卡常态化动态管理工作方案》(x扶办发〔2019〕x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开展全市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扎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数据信息采集、信息核查核准、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内容

2019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主要包括贫困户动态管理、“边缘人口”、“脱贫监测户”的标注,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包括贫困户脱贫、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系统不稳定脱贫户标识、已出列贫困村信息采集。

1.贫困户脱贫

(1)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以户为单位,必须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标准。即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3600元。

(2)贫困户退出程序(八步法)

①提出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根据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和帮扶成效,以及贫困户脱贫退出“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指标实现情况,提出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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