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方案(区县)
2020-04-11 17:48:47 144

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方案(区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根据《xx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x民发〔2020〕x号)、《xx县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县委、县委全会精神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公平公正落实低保政策。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标准

认真落实《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xx〕xxx号)关于“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的地方,既要保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避免增幅过高不可持续”的要求,严格按照省、县对农村低保标准划分的安排,持续稳步提高我县城乡低保标准。

1.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从2019年的xxx元/月提高到xxx元/月,增长x.x%;

2.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从2019年的xxx元/月提高到xxx元/月,增长x.x%。

3.2020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相应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而提高,从2019年的xxx元/月提高到xxx元/月,增长x.x%。

 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20年x月x日起执行。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

        0.07893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