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会兜底保障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区县)
2020-04-11 17:55:12 114

2020年社会兜底保障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区县)

 

为切实做好社会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兜底保障对象保障的精准性,充分发挥社会兜底保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性作用,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县2020年的社会兜底保障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改工作目标

(一)确保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

(二)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简称农村五保,下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全覆盖。

(四)确保全面落实五保户的结对帮扶措施,切实改善农村五保户的家庭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等日常生活状况。

二、排查工作重点

对全县所有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对象、未脱贫非低保或非五保对象、因病因灾返贫而又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对象进行重点走访排查:

(一)排查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不全面的问题。一是查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又未纳入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二是查找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中“三保障”不到位而又未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对象。

(二)排查应保未保、应退未退、应享未享的问题。一是查找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未纳入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这类对象主要包括困难的重度残疾家庭、因病刚性开支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大病家庭或因灾因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等。二是查找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中未及时按规定程序退出的对象。这类对象主要包括违规享受低保的“死人保、富人保、老人保、人情保”等。三是查找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未享受护理补贴漏补对象(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五保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和低保家庭中的三四级残疾人中未享受生活补贴的对象。四是查找重度残疾人未享受五保供养的对象(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且父母年满xx周岁的)。五是查找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中未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救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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