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0年“五一”劳动节期间重点工作措施(市级)
2020-05-02 07:57:35 117

做好2020年“五一”劳动节期间重点工作措施(市级)

 

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防疫“三件宝”,将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工作措施落实到疫情防控全过程,让“少流动、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成为现阶段每个人工作、生活新常态。对省内其他市(地)持“市内码”进入xx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管控。

(二)各地、各单位要多形式、全方位加强宣传,加大对公园、街面、早市、夜市等室外场所的巡查力度,引导群众提高防护意识,减少聚集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社区(村屯)要实行严进宽出,各值守人员要对进入的外来人员查验身份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要求,必须由本人亮码通行。非本小区(村屯)居民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需由值守人员与相关业主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

(四)社区工作者、下沉干部、志愿者、网格长、单元长、楼长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五)机场、车站等交通站点要加强人员设备配备,科学调整登乘时间,增加服务通道,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六)要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旅游景区、景点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开放景区、景点,实施预约机制,推行分时段游览,优化游览路线,加强景区、景点管理。各景区、景点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加强客流量管控,不提倡对所有游客实行免费措施,不提倡“五一”假期旅游促销活动,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xx%,切实做好现场游客疏导,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各旅行社不组织出省、出境旅游,倡导不出市旅游。

(七)要加强对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消毒消杀工作,严格按照相应行业管理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

(八)餐饮场所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要限制客流量,避免人员密集。

(九)养老机构、托老所、儿童福利院、监狱(所)、戒毒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探视制度。

(十)要持续加大医院院感防控力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感染防控专班责任,医疗机构要成立院感防控包保小组,严格执行诊疗流程,按照分区管理要求,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确保患者、陪护不串层、不串房、不聚集聊天。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强化鉴别诊断,彻底堵住医院防控漏洞。要不断强化流调力量建设,为疫情防控赢得先机。

(十一)严格执行集中隔离的有关规定,做好集中隔离点常态化检查工作,坚决防止隔离人员随意流动情况发生,对于搞变通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定向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安干警要进驻隔离点。要严格按照标准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保持隔离点清洁卫生。

(十二)持续扩大核酸检测能力,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员流动、复产复工复学检测需求,实现“应检尽检”“需检尽检”“愿检尽检”。

(十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职工员工出行登记报备制度,做好健康监测。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在节日期间坚决做到“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检查组举报电话:xx,或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xx进行举报。

(十四)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与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每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报告相关制度,坚决杜绝缓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发生,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

        0.07992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