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级)
年轻干部是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更是事业的推动者和生力军。但截止xxxx年x月,全系统xx周岁以下的机关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xx人,平均年龄xx岁,占在编在岗人员的xx%,而xx岁以下的只有xx人(含科级干部x人),仅占在编在岗人员的x%,普遍存在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年轻干部缺乏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使优秀年轻干部健康快速成长,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x【xxx】xxx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应着眼于今后x到xx年乃至更长时期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要求,以“岗位成长”为主线,按照“德才兼备、一专多能、多岗锻炼、岗位成才”原则和“五好干部”“三严三实”标准,全方位打造一支党性强、品德优、业务精、意志坚、敢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服务黄石“打造现代港口城市”“以港兴市”“物流旺市”战略,推进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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