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轻干部“三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市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41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促使年轻干部在“三服务”中锤炼作风、强化担当、提升能力,源源不断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现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聚焦新时代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把“三服务”活动作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提升能力的大学校、优选苗子的大赛场,坚持把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贯穿始终,着力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管理链条,重点提升政治能力、发展能力、专业能力、调研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打造一支堪当高质量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为加快打造“五个xx”提供组织保障。
二、参加对象
全市xx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范围。公安、教体、卫健等系统根据本单位年轻干部队伍情况制订年轻干部“三服务”能力提升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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