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意见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省、市重要工作部署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重要著作以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干部学习走深走实走心,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引导舆论
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学习常态化,加强领导干部及普通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坚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干部职工一定要珍惜名节、注重操守、严守底线、警钟长鸣,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努力实现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就延伸到哪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人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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