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市级)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人才新政40条(试行)〉的通知》(x委发〔20xx〕xx号),根据中央、省委、xx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文件和市委对人才工作部署要求,优化xx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提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第xx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人才强省和健康xx战略目标,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大局、以用为本的原则,深入实施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引进、培养一批业务精湛、潜质突出的卫技人员,全面提升新时代医疗卫生人才创新活力和服务能力。
二、人才分类界定
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目录以最新的xx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依据,共分五个层次。人才目录视情予以修订。
三、人才支持政策
(一)个人奖励。
对新全职引进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经认定分别给予xxx万元、xxx万元、xx万元奖励。奖励分x年发放,每年经考核合格后按总金额的xx%拨付。
对新自主申报入选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按照人才层次类别依次给予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每人xxx万元、xxx万元奖励,给予第三层次中的第x-x项人才xx万元奖励。奖励分x年发放,每年经考核合格后按总金额的xx%拨付。
(二)住房保障。
1.给予租房补贴。对新全职引进在本市工作且目前无住房的医疗卫生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其中第三层次以上医疗卫生人才每人每月xxxx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xxxx元;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xxx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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