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局长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确立了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时的基本行为规则,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公民私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也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基础。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保障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确立了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时的基本行为规则,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公民私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也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基础。在x月 xx日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态度,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民法典中政府既以民事主体出现,履行相应的民事法律义务;又以行政管理主体出现,承担行政法义务。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民政部门要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照料措施,物权登记过程中政府履行登记职责,政府实施征收征用措施,行政机关对高空抛物的调查责任等。因此,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政府机关具有民法典规范的义务主体和国家行政管理主体的双重角色。法治之治是规则之治。政府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严格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决杜绝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一方面,作为民法典规范的义务主体,政府应树立诚信守约履约的理念,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法律规范,严格兑现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政策承诺,服从市场交易规则,切实履行与社会主体订立的合同,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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