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上的讲话
市委决定,从六月份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这是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干部大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意义
1、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可以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就在“常”、“长”二字。省委书记xx同志也在讲话中明确指出,xx。随后,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学习贯彻全省干部大会精神作了部署,并专门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强调;市委常委会也在第一时间对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进行了学习传达。今天,我们在这里启动“警示教育月”活动,就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要求的具体表现。
2、是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有效形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重要的就是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近,我们针对抓好全市基层农廉工作,专门在xx召开了“xx”建设推进大会;结合集中开展的督促检查,公开通报了十起违反党纪政纪的典型案件。现在,又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就是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让各级党委和纪委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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