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积分制”扶志长志气实施方案(镇乡)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农业、农村发展的积极性和自我脱贫的主动性,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主体缺位、自身素质提升及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内生动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扶贫先扶志、治愚先治懒”为目标,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通过实施“积分制”管理办法,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立标杆、树榜样,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做到为了贫困百姓、服务贫困户,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农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员参与的原则;
坚持计分评选全过程公开透明的原则,日常评分和年终评分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坚持日常积分兑现奖励和年终分项综合评比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市统筹,镇负总责,xx村具体落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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