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发言(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含部分词语解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xxxx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一个中心、五面大旗、三大保障”工作部署,紧扣“绿色引领、品质检察、突出主业、争创一流”总体目标,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自身转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xxx人、提起公诉xxx人。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xx件,追诉漏犯xx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x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做好裁判文书审查、典型案例指导、案件交叉检查等工作,提出刑事抗诉x件,其中x件已获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xx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x件。对基层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x人。对履职中发现的财产性判项执行、看守所同案犯混押、罪犯收监不及时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办结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xx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xx份,其中再审改判xx件;办理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xx件,发出检察建议xx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加强民事行政部门与刑检部门的配合协作,深挖毛某某等人虚假诉讼、敲诈勒索系列案中的虚假诉讼线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xx份。推进行政诉讼非诉执行监督,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xx份,建议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决定中是否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等相关问题,推动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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