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就贯彻落实作出安排部署。
3.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党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全年至少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x次,年初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5.完善 2020 年度局党组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局党组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层层夯实主体责任。
6.局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x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评估考核,对工作不实不力或发生突出问题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向纪检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领导能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
8.强化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工作的推进和检查,对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从严问责。
9.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10.按要求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剖析问题和查找不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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