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清单(市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共xx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xx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x党建发﹝2019﹞x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清单如下。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把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和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报告。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建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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