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及预案修订说明(市级)(2020年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和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是频繁发生并对我市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提高我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规范防洪防台风工作流程,促进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减轻台风、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xx省水法实施办法》《xx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xx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汛期规定
根据xx市暴雨洪水及台风影响的特点,每年x月xx日至xx月xx日定为汛期,其中x、x、x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1.4.2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xx台风、暴雨灾害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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