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保障住建系统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确保事故得到及时的调查处理。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住建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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